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名,国家局核名申请条件发生的变化,是时势所需!是企业家、老百姓、国家局核名申请人都需要的好政策。举双手赞成的实惠政策。,充分考虑到了老百姓的切身关切的问题。是暖心政策,希望看到此篇文章的企业家朋友们,创业者,都能体会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良苦用心。
1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名申请,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呢?小编用表格或文字的形式给大家写出来,让大家一幕了然。
2021年3月份以前,国家局核名需要提供的资料:
(1)申请名称;
(2)注册资金;(不能低于5000万人民币);
(3)注册地址(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);
(4)股东信息;
(5)其他资料;
2022年3月份以后,国家局核名需要提供的资料:
(1)申请名称;
(2)注册资金;(不能低于5000万人民币);
(3)注册地址(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);
(4)股东信息;
(5)其他资料;
(6)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经营的情况说明;
(7)《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》;
经过前后对比,可以看出,从2021年3月以后,如果申请国家局名称,在原有申请条件的基础上,新增加了第六条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经营的情况说明;和第七条《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》。
那么新增加第六条和第七条,到底是什么意思呢?
针对新增加的两条内容,主要是针对国家局核名的投资人来要求的,请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投资人的要求:
不含行政区划的名称。请申请人提交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经营情况说明,其中,新设立企业提交投资人在2个以上省份(含2个)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(由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),投资人多个的,至少有1个投资人在2个以上省份(含2个)设立企业;变更名称的企业,提交该企业在2个以上(含2个)省份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(由本企业盖章)。不含行业表述的名称。请申请人提交跨行业综合经营情况说明,其中,新设立企业提交投资人在3个以上国民经济门类分别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(由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),投资人多个的,至少有1个投资人在3个以上国民经济门类分别设立企业;变更名称的企业提交该企业在3个以上国民经济门类分别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(由本企业盖章)。